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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臺北特殊教育學校組織架構圖
二、本校各單位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1.校長室(預算員額數:2人):綜理校務。 2.教務處(預算員額數:15人、教師20人): 負責課程教學、學籍管理、教學設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3.學生事務處(預算員額數:14人、約僱教師助理16人、約聘護理師2人、導師34人): 負責學生活動、生活輔導、生活教育、衛生保健 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4.總務處(預算員額數15人): 校內公物維修管理、校舍及財產管理、環境綠美化、公文及檔案管理、學校採購工作、工程編列與執行、 校舍修繕與維護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5.實習輔導處(預算員額數:6、教師2人): 負責學生職業課程規劃、轉銜輔導服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6.輔導室(預算員額數:3人、教師1人): 負責學生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 7.人事室(預算員額數:3人): 負責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8.會計室(預算員額數:3人): 負責辦理歲計、會計等事項。
9.北區特教資源中心(預算員額數:7人、教師59人): 負責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特教學生相關業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