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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

公告彙整

【轉知】請有意且符合資格同仁擔任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監場工作人員,於114年5月22日下午14時前依所附推薦表檔案範例格式填報後,寄送檔案至人事室信箱並來電確認,俾憑回報本局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如題,有關本局人事室前次寄送信件,本室已查看詢問並未收到,故無前次調查已推薦人員,本次調查本局於114522日上午850分寄送,需於今日限時回傳,為利彙整,請於114522日下午14(逾時恕人力有限,無法受理)所附推薦表檔案範例格式填報後,寄送檔案至人事室信箱並來電確認,俾憑回報本局人事室

 

以下為信件內容:

一、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監場工作人員尚有缺額,請再次推薦(前次調查已推薦者無需再次填列),監考資訊如下:

 

(一) 考試日期(高等考試):僅「國家考場」試區為76日(星期日)至78日(星期二),其餘試區均為76日(星期日)至77日(星期一)。

 

(二) 獲配試區:國家考場(2.514名)、中國科大(22名)、建國中學(28名)、錦和高中(228名)、板橋高中(219名)、木柵高工(211名)、新北市立中正國中(27名),共89名。

 

二、請按照範例填寫,報名者若有多個志願,請在志願試區一欄備註序號即可。

 

三、請依「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第3點規定,監場人員須由現任委任及相當委任以上公務人員或國民小學以上合格教師,並年滿20歲,65歲以下身體健康,足以勝任監場工作者充任,且須具公保身分。

 

四、本考試試務酬勞及出席費將採劃帳方式,直接匯入各監場人員指定帳戶,各單位推薦之監場人員請先建立考選部試務人力及酬勞管理資訊系統(僅指尚未建立者),以利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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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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